伴隨著本世紀中期爆發于一些發達國家的公害事件,人類開始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出現及其嚴重性。環境污染與公害事件的產生使人們從治理污染的過程中逐漸認識到,要有效地保護環境,人類社會必須對自身的經濟發展行為加強管理。因此世界各國紛紛制定各種法律法規和環境標準,并試圖通過諸如許可證等手段強制企業執行這些法律法規和標準來改善環境。80年代以來,大規模的全球環境問題更使人們通過管理自身行為的實踐進一步人到,人類社會的經濟發展行為是由人類的發展思想、發展觀念、消費方式和發展模式決定的。也就是說,環境問題的出現是人類社會當前發展觀的必然結果,如果不擯棄以人為中心的發展觀,不提倡和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一切管理手段都是蒼白的。
為實現社會、經濟、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在世界各國及許多有識之土對人類發展模式及環境保護不斷探索的基礎上,1987年,前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領導的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正式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1992年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又將這一概念進一步闡釋“人類應享有以與自然和諧的方式過健康而富有生產成果的生活權利,并公平地滿足今世后代在發展和環境方面的需要,求取發展的權利必須實現。“可持續發展”正成為當今世界的共同追求和指導人類社會發展的實施綱領。
實現可持續發展正引發著社會各領域、各層面的深刻變革和廣泛的行動,特別在工商業界,以實施可持續發展和保護環境的行動力自身應有的責任義務,進行著改變原有生產和末端治理的實踐。企業從加強環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預防(清潔生產)的新觀念,通過企業的“自我決策、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資源方式,把環境管理融于企業全面管理之中。
一些工業企業或民間組織紛紛根據可持續發展精神制定相應的政策。如國際商會制定了可持續發展商務憲章,該憲章提出了16項環境管理原則;瘜W工業推出了“環保責任計劃”,該計劃目前已經成為化工協會會員資格的必備條件。越來越多的企業加入到綠色產品運動,越來越多的公眾參與到綠色消費浪潮中。一些新的環境管理工具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如運用產品生命周期評價方法研究產品從“搖籃到墳墓”的環境影響,通過建立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和進行環境審核提高企業在公眾中的形象以獲得商品經營支持,以及將廢物最小化、清潔生產審計、污染預防等工具和手段引人到企業環境管理中。
正是在這種環境管理國際大趨勢下,考慮到各國、各地區、各組織采用的環境管理手段工具及相應的標準要求不一致,可能會為一些國家制造新的“保護主義”和技術壁壘提供條件,從而對國際貿易產生影響,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機會,并為響應聯合國實施可持續發展的號召,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207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正式開展環境管理標準的制定工作,期望通過環境管理工具的標準化工作,規范企業和社會團體等組織的自愿環境管理活動,促進組織環境績效的改進,支持全球的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工作。 |